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陈明宇、江应中

副组长:吴国庆、顾力平、周伟、沈超、周宗泉、徐海宁(常务)、陈勇、赵怀斋

成员:陈斌、谢卫军、严文缘、周萍、王振兴、陈方程、樊文娥、张鹏飞、韩小祥、顾效瑜、倪自银、廖英杰、陈国良、陈俊生、陆春艳、葛皎丽、仲海燕、张颖、王卫星、陈修斌、张强、梁辉、秦柔、王志春、李朱锋、张捷、喜冠南、包耀东、吴旭、姜银方、陈昆山、刘荣桂、陆建新、邱建林、吴建国、吴耀华、倪衡建、张明明

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研究部署评建工作总体安排。

2.深入分析研究评估政策和文件精神,研究决定评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条件保障。

3.指导各项目组开展工作,落实工作举措;审定学校评建工作方案、阶段任务和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

4.抓好日常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为迎接审核评估营造良好氛围。

(二)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质量管理与评估处,徐海宁兼任办公室主任,廖英杰任办公室副主任,各项目组执行组长为成员。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负责审核评估日常工作。

2.研究提出与审核评估有关的需提交学校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与重大事项。

3.制定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分解评建任务,落实目标责任,细化工作安排。

4.布置并协助指导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含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下同)的评建工作;编制评建工作有关材料(手册),组织校内宣传;组织开展校内专项检查与专项评估,组织落实学校审核评估自评工作。

5.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汇总和发布评建工作进展情况,梳理与审核各责任单位提交的评估材料,研究和协调解决评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6.完成《南通理工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

7.跟踪了解与研究省内外审核评估最新动向,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及有关院校的联系沟通工作。

8.制定线上评估条件保障工作方案和入校评估接待方案。

9.提供线上评估工作的技术支持(包括线上看课听课、线上访谈座谈、线上调阅材料等)。

10.协调、督促、检查各类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育人环境建设、校园环境整治等工作,为审核评估工作提供条件保障。

1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项目组

领导小组下设8个项目组,项目组主要按照评估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设立,各项目组按照指标体系做好对标建设、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工作,完成分项自评报告。具体如下:

1.办学方向项目组

组长:陈明宇、江应中

执行组长:陈斌、王振兴

成员: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财务处、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学生工作处、资产与基建处及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

2.培养过程项目组

组长:吴国庆、顾力平

执行组长:倪自银、陈俊生

成员:宣传统战部、质量管理与评估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工程训练中心、海安校区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3.教学资源项目组

组长:周伟、陈勇

执行组长:周萍、陈修斌

成员:财务处、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科技与产教合作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后勤服务处、资产与基建处、图书馆、海安校区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4.教师队伍项目组

组长:陈明宇

执行组长:樊文娥

成员:宣传统战部、教务处、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5.学生发展项目组

组长:周宗泉、赵怀斋

执行组长:葛皎丽、仲海燕

成员:教务处、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后勤服务处、团委、艺术教育中心、海安校区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6.质量保障项目组

组长:徐海宁

执行组长:廖英杰

成员: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教务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海安校区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7.教学成效项目组

组长:赵怀斋

执行组长:张颖

成员:组织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质量管理与评估处、资产与基建处、海安校区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8.办学特色项目组

组长:陈明宇

副组长:吴国庆、顾力平、沈超、徐海宁、赵怀斋、严文缘

成员:董办、党政办公室、教务处、质量管理与评估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科技与产教合作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工作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海安校区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四)各二级学院、研究院、工程训练中心工作组

各二级学院、研究院、工程训练中心各自成立迎评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审核评估工作。

组长:本单位负责人

副组长:本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本单位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1.按照学校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总体要求,制定本单位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落实本单位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措施。

2.做好本单位审核评估的组织和动员工作,确保全员参与,全员投入。

3.按照指标体系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工作,整理完善各项教学档案和管理材料,进一步健全专业质量标准和各项管理制度。

4.完成专业评估和课程评估自评工作。

5.提供各分项自评报告撰写所需素材。

6.根据各项目组的要求,完成本单位所有教学档案、典型案例、支撑材料等的收集、整改等工作;完成教学档案(包括毕业论文/设计、试卷、实习实践报告等)电子化,做好纸质(电子)调档及审核等工作;做好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期间的看课听课、访谈座谈、走访等准备。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海安校区迎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沈超

副组长:周宗泉、谢卫军

成员:校区常住中层干部

根据海安校区运行管理分别实施“条块结合、以条为主、 以块为辅”及“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上指导”的管理机制,成立海安校区评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领导校区的评建工作,重点做好以块为主的校区评建工作。根据学校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